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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奕智能(301578) - 内部审计制度
辰奕智能辰奕智能(SZ:301578)2025-07-28 19:31

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全为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过半且担任召集人,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内部审计机构设专职负责人1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5] 工作汇报与保存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部审计报告等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11] -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3] 检查与评估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3] - 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4]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4] 特定事项审计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并报告结果[17] - 内部审计机构对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审计,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15][16] - 内部审计机构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关注是否遵守准则等内容[19] - 内部审计机构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等内容[19] 审计工作程序 - 实施正式审计三日前发书面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实施审计时送达[21] - 被审计对象应在一周内提书面意见,逾期视同无异议[22] -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审计立项等多个环节[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