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股份(00264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8]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员时原委员会仍履职[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10]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须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2]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3] - 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向董事会通报或向股东会报告并及时披露,可提罢免建议[1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7][2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20] - 所作决议需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24] 内部审计机构 - 每季度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审工作情况和问题,每年提交一次内审报告[28] -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审工作报告[29]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