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股份(00264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第二条 适用人员: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一章 总则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除非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外,出现下 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务: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除前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