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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股份(00264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公元股份公元股份(SZ:002641)2025-07-28 19: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7][8]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单笔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情形,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9]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10] 股东会召集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 股东自行召集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16]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9]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19]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2] 延期与取消 - 出现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投票规则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选举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9] - 当选董事或独立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32] - 若排名最后的两名以上可当选董事或独立董事得票相同且超拟选聘人数,排名在前的当选,相同者重新选举[32] - 经股东会三轮选举仍无法达到拟选人数,当选人数不足应选人数则已选举候选人自动当选,剩余者重新选举[32] - 三轮选举仍未达法定或章程规定最低董事人数,原任董事不能离任,董事会15天内开会重新推选缺额候选人[32]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3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4]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持股总数及占比等内容[35]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