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股份(0028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07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 2/3 或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