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飞股份(300990) - 累积投票制度
董事提名 - 董事会及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单个推荐人不超拟选人数[5] - 董事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不超拟选人数[5]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多轮需重算[9] - 选独立董事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人数,只能投该类候选人[10] - 选非独立董事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人数,只能投该类候选人[10]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投票表决权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3] 选举处理 - 当选少于应选,超章程规定三分之二缺额下次选[14] - 当选少于应选,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进行二轮选举[14] - 获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按票数排序当选[14] - 票数相同且共同当选超应选人数对候选人二轮选举[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