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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 - 内部审计制度
同飞股份同飞股份(SZ:300990)2025-07-28 19:46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为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审计部工作要求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审计部应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资料保存时间[13]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3] 审计检查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8] 报告披露相关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4]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4]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主体意见[14] - 若保荐机构等指出内控重大缺陷,董事会作专项说明[14] - 若内控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及时报告并披露,审计委员会督促整改[15]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的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依规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7]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依法处分,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1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0] 违规行为界定 - 拒绝提供账簿等材料、阻挠审计人员职权、弄虚作假隐瞒真相、拒不执行审计意见、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违规[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