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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同飞股份同飞股份(SZ:300990)2025-07-28 19:46

董事和高管股份买卖通知与披露 - 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5][6] 违规买卖股票处理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7] 股份锁定与可转让额度计算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0] - 每年首个交易日,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按上年末持股基数的25%计算[10] - 所持股份余额不足一千股时,可转让额度为持股数[12] - 公司权益分派致股份变化,可转让额度相应变更[1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9] - 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9] - 因权益分派或减资缩股导致股份变化,可同比例增减当年可转让数量[19] 股份买卖限制期间 - 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4]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 [16]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7] - 实际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的及新增的公司股份[1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1]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