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金国际(00097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H股发行后适用)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人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由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9] 职权行使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9]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11] - 就多项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1] 会议规定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董事会例会前召开[15] - 定期会议提前5天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天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7]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20] - 决议需全体委员(含未出席)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1] 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等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10年[26] 回避机制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情况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9]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9] 委员权利 - 闭会可跟踪高级管理人员业绩[31] - 有权查阅公司多项相关资料[31] - 可质询高级管理人员[32] 生效时间 -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