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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金国际(00097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金国际山金国际(SZ:000975)2025-07-28 20:0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2025年7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3] - 由五人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主任由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6] 职权行使与会议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8]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董事会例会前召开[14] - 定期会议提前5天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天发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9] 薪酬方案审批 - 拟订的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5] - 制订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直接报董事会批准[15] 决议与表决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0]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传真决议时为签字方式[20,2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利害关系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7] - 会议记录和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27,26] - 委员闭会期间可跟踪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各部门应配合[29]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经营计划、报告、报表等资料[29,32] - 委员可质询高级管理人员,评估其业绩和薪酬[29] - 工作细则与公司章程矛盾时,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