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不得同时出任多于六家香港联交所主板或GEM上市发行人的董事[5] - 公司独立董事不应少于三名,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聘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3] - 独立董事因相关情形辞任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3] - 独立董事辞任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4]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应及时披露行使情况[17][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相关事项需经其审议[18]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专门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或任免董事等事项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3] 独立董事报告与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4]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公司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6][27]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6] - 公司给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董事会预案、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8] - 独立董事可参加专门委员会,薪酬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超二分之一并任召集人[28]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生效,修改亦同[31]
山金国际(000975) -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H股发行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