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基本信息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7月28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6] - 审计委员会主任由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 -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7] 审计委员会运作规则 - 成员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8]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8] - 每会计年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6] - 定期会议召开前5天发通知,临时会议召开前2天发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6][17] - 需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9]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0]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0] - 会议记录等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等多项职责[10]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委员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内部审计机构报告,每年至少审阅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8] - 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28]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并提交报告[30]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30]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董事等发现财务报告问题,董事会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3] - 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可根据授权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14]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0] - 审计委员会认为募集资金管理等存在问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30] - 董事会收到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0] - 委员对未公开的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1] 其他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与章程矛盾以章程为准[3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山金国际(0009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