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总人数7名,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2][35]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组织架构调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4] 公司章程修订 - 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4]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股份相关规定 - 部分股份需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比例为10%[6] - 董事、高管就任时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或直接起诉[8][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9] 交易与担保审议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况,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8] 独立董事相关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0]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0]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1][32]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副总经理2 - 5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3] 制度修订与信息披露 - 公司修订多项制度,含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8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7]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47]
华星创业(300025) -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