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开触发情形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等情形可触发临时股东会召开[2] 董事会反馈与通知时间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6][7][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8] 股东提案相关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15] 股权登记日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说明原因并通知股东[14] 自行召集股东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董事会应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费用由公司承担[9][12] 董事选举通知要求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充分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提出[13] 股东会召开地点与参会方式 - 股东会应在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地点召开,可现场或网络参会[16] 股东会主持与报告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人主持[19] - 年度股东会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作报告,说明非标准审计意见[20] 关联交易表决规定 - 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其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有效总数[21] 董事选举投票制度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表决权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22] 股东会表决方式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表决[22] 股东会投票方式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股东按表决权股份数行使权利[23] 股东会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出席情况、表决方式和结果等[24]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7]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7]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7][28][29] 分红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9] 股东撤销决议权利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9] 规则相关说明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3]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本规则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董事会可制定修订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生效[33]
华星创业(3000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