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9] 独立董事补选 - 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职权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公司具体事项[1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3] - 下列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应披露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等[14][15]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3]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下列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披露财务信息、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15] 其他委员会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提名任免董事、聘任解聘高管等向董事会提建议[17]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研究提建议并监督实施[17]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沟通与资料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可就投资者问题核实[30] - 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2]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会议形式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等方式[22] 履职保障 - 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阻碍可报告[22]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直接申请或报告[22]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3] - 给予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3]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按国家法规[25] - 制度制定和修改由董事会提方案,股东会审议批准[25]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6]
华星创业(30002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