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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创业(30002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华星创业华星创业(SZ:300025)2025-07-28 20:46

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董事会 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是公司经营管理决 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 享有经营管理公司的充分权利,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 事 第四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 担任董事。 第五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 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