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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创业(30002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华星创业华星创业(SZ:300025)2025-07-28 20:46

定期报告 - 公司应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8]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编制,财务报告需审计[8]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编制[8]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一季度报告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度报告[8][9]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四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预告,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属情形之一[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管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9] 临时报告 - 公司除定期报告外的公告为临时报告,应及时报送并披露,相关备查文件在指定网站披露[11] - 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会议通知等事项[11]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多种情况[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1]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20] - 对外发布信息需部门负责人核对,公告文稿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草拟、审核,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报告需董事长签发[14]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审阅、组织披露[15]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草拟、审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董事会秘书负责披露[15] - 涉及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需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16]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16] - 重大事件信息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16] - 未公开信息自重大事件发生时启动内部流程,由主管部门汇报,董事会秘书草拟公告[17] - 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9] - 对外宣传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发布后报送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19] 人员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公告[2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6] 信息问询与报送 - 公司应于每季度结束后的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重大信息问询[2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情形需向公司说明[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1]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28] -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39] -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查[40]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监督[23] 其他规定 - 公司其他部门向外界披露信息须为已公开或不影响股价信息,未公开且可能影响股价信息须在公司公开披露后引用[34] - 公司进行商务谈判等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出现泄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公告[34] - 公司在股东会上通报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与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3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导致违规应受处分并赔偿[38] - 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39]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39] - 公司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一月应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41]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确定可回答范围,涉及未公开信息应拒绝回答[41]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财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内审部监督并报告[43]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