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高集团(00122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之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关于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七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或"国泰海通证 券")接受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悍高集团")的 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荐机 构,本保荐机构委派强强和曾晨作为具体负责推荐本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本保荐机构和本保荐机构委派参与本项目发行保荐上市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强强、曾晨承诺: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悍高集团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