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城镇(01278)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不少于3人,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一位不同性别[10] - 主席须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10] 成员管理 - 退任或辞任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10] - 董事会3个月内填补空缺[8] 职责审查 - 每年至少审查一次董事会架构、规模及构成[11] - 促使至少三分之一董事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16] - 制定绩效标准评估董事会整体有效性[16] - 制定程序委任新董事、评估董事会效力[4] - 定期评估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并提修改建议[11] 会议安排 - 会议至少每年举行一次[17] - 提前至少7天发通知,文件提前3个工作日提供[19] - 法定人数为2名亲身出席并可投票成员[19] - 决定以过半数投票通过,票数均等时主席有决定权[19] - 书面决议案由全部成员签署有效[19] 其他事项 - 会议纪录向成员传阅,主席决定时可向董事会其他成员传阅[19] - 起草工作报告交董事会审阅,概要刊于年度报告[19] - 主席或成员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答委任董事问题[19] - 成员可获董事会厘定薪酬[20] - 董事会2025年6月19日批准薪酬相关内容并取代旧版本[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