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兰空港(00357) -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之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1. 省覽及批准(i)新貸款人與借款人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的 新 貸 款 協 議,據 此,新 貸 款 人 同 意 向 本 公 司 及 母 公 司 在 互 負 連 帶 責 任 的 基 礎 上 授 出 新 貸 款,本 金 金 額 為 人 民 幣63.6327億 元,為 期20年 及(ii)本公司 與 母 公 司 所 訂 立 日 期 為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日 的 新 貸 款 分 配 協 議,以 訂 明 本 公 司 與 母 公 司 之 間 的 新 貸 款 分 配,並 授 權 董 事 會 且 由 董 事 會 進 一 步 授 權董事長簽署、執行、追認、修改及完成所有與新貸款協議及新貸款分配協 議 項 下 擬 進 行 的 交 易 有 關 的 其 它 協 議 及 文 件,並 作 出 與 之 相 關 的 所 有 必 要 及合適行為;及 * 僅供識別 – 1 – 2. 省 覽 及 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