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科技(01666) - 续订持续性关连交易新商标许可协议
商标许可协议 - 现有协议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到期,新协议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3][5][15] - 许可费按财年支付,为公司每年许可费基数*0.3%[7] - 2022 - 2024年历史交易金额分别为4150千元、4450千元、4750千元[8] - 2025 - 2027年许可费年度上限分别为18464千元、22157千元、26588千元[10] - 新协议持续性关连交易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有相关规定[4][12] - 公司每年许可费基数为上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减多项收入及关联交易金额[7] - 许可范围含授权公司及附属公司使用“同仁堂”字号及相关商标[7] - 付款需在收到通知15个工作日内支付[7] - 年度上限参考预计销售量等因素厘定[10]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国药集团53.09%股权,同仁堂股份持有46.91%股权[15] - 同仁堂股份持有同仁堂商业51.98%股权[16] 公司概况 - 公司为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H股在港交所主板上市[15] - 同仁堂股份1997年在上交所A股上市[16] - 同仁堂国药为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股份在港交所主板上市[16] - 截至2024年12月30日,董事会有3名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7] - 集团公司为最终控股股东,同仁堂股份为控股股东[16] - 集团公司实益拥有人为北京市国资委,从事多项业务[14] 其他 - 董事邸淑兵、张毅、王春蕊因集团公司任职放弃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投票[12] - 新商标许可协议于2024年12月30日交易时段后订立[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