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科技(0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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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漫评|磷虾油里没磷脂,砸了谁的招牌
新浪财经· 2025-12-17 19:43
这样的关系确实有点乱,但正如上海市消保委所质问的,在此事件中,谁是主谋?谁是最大的受益者? 同仁堂名声在外,哪怕涉及委托生产、经销,也不能砸了百年老字号的招牌。磷虾油里没磷脂,该彻查 背后的猫腻了。(图/蒋立冬 文/王磊) 智通财经记者 蒋立冬 王磊 磷虾油里没磷脂,砸了谁的招牌 近日,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宣称磷脂含量43%,实测结果却为0,被上 海市消保委点名并约谈生产商和经销商。磷虾油里没磷脂,显然涉嫌虚假宣传、以假乱真,严重损害了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蹊跷的是,这款产品经销商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 司,而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涉事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 样,涉嫌违法,将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工商资料显示,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掌握北京同 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 ...
远看是同仁堂,近看是“擦边球”!三问“同仁堂”磷虾油事件
新华社· 2025-12-16 23:12
半月谈记者 周蕊 一款号称是"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实际磷虾油含量竟然为"0";远看包装是"北京同仁 堂",近看才发现"北京同仁堂"竟然是企业名称的一部分。这样荒唐的产品,为何能"大摇大摆"在电商 平台上热销500万件? 一问:宣称99%高纯、实测竟为"0",假磷虾油产品何以"横行"? 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对市面上热销的15款国内外南极磷虾油 产品开展了检测和调查,结果发现,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实测磷虾油含 量竟然为"0"。 在某电商平台上,这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宣称磷脂含量43%,其页面打 着"高含量""智利进口原料""高度提纯"等宣传用语。该款产品在某电商平台上的页面引用营养健康专家 的说法称,南极磷虾油产品是以南极磷虾为原料提取的虾油,含有磷脂成分,且以磷脂酰胆碱为 主,"这种结构与人体细胞膜高度相似,能大幅提升营养成分的吸收效率"。 图为涉事磷虾油产品 的宣传页面。上海市消保委供图 上海营养食品检验站高级工程师陆轶民介绍,以南极磷虾为原料提取的虾油必然含有磷脂成分,因此通 过按照GB/T 55 ...
上海市消保委约谈南极磷虾油涉事企业,敦促同仁堂四川健康立即自查
北京商报· 2025-12-16 19:37
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寅浩 宋雨盈)12月16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消保 委")发文称,就"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涉嫌造假一事,已于12月15日正式约谈产品生产商 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博药业")与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同仁堂四川健康")。 上海市消保委经调查认为,涉事企业存在涉嫌故意造假行为。其一,涉事企业明知产品中未添加"南极 磷虾油",却宣称磷脂含量43%,产品与宣传严重不符;其二,涉事产品在包装与营销宣传上存在刻意 混淆误导行为。据此,上海市消保委向同仁堂四川健康提出立即自查、就侵权行为道歉以及召回问题产 品并依法赔偿三点意见。 上海市消保委称,据生产商哈博药业陈述,涉事产品由经销商同仁堂四川健康定制采购,采购价格远低 于正常水平,产品包装按照同仁堂四川健康要求制作,所有涉事产品均供给同仁堂四川健康,由其对外 销售。同时,哈博药业承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其对外宣称的"南极磷虾油"。经销商同仁堂四川健康 在约谈中回避问题推脱责任,声称对产品的涉嫌造假行为毫不知情,与己无关。 ...
南极磷虾油产品不含“南极磷虾油” 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企业
中国新闻网· 2025-12-16 13:57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中新网上海12月16日电(记者 陈静)上海市消保委方面16日披露,该委就南极磷虾油相关问题产品约谈经 销商与生产商。 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方面陈述,涉事产品由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定制采 购,采购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产品包装按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要求制作,所有涉事 产品均供给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并对外销售。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承认,在生产过程 中未添加其对外宣称的"南极磷虾油"。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在约谈中回避问题推 脱责任,声称对产品的涉嫌造假行为毫不知情,与己无关。 上海市消保委经过大量调查,认为涉事企业存在涉嫌故意造假行为,既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违反市 场经营诚信原则。其一,涉事企业明知产品中未添加"南极磷虾油",却宣称磷脂含量43%,产品与宣传 严重不符;其二,涉事产品在包装与营销宣传上存在刻意混淆误导行为。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提出三点意见,敦促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1.立即自查,如实向广 大消费者说明情况;2.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消费者做出诚恳道歉;3 ...
媒体报道南极磷虾油产品涉嫌虚假标注,北京同仁堂发布声明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12-15 17:47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近日,有媒体报道一款标注"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四川健康药业')经销"的"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相关成分涉嫌虚假标注。针对上述情况, 我公司立即责令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产品,并对涉事产品开展全流程核查与追溯。 这款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我们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 起诉,以求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同仁堂始终把产品质量与消费者健康放在首位。我们郑重承诺,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与广大消费者 和相关各方一道,坚决抵制任何影响消费者健康、企业品牌形象与各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愿诚恳接 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指导,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在此,也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请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北京同仁堂"产品,并认准"同仁堂"双龙图案 商标,避免权益受损。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来源:同仁堂健康 ...
同仁堂科技(01666) - 月报表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5-12-03 09:15
FF301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截至月份: 2025年11月30日 狀態: 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北京同仁堂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5年12月3日 I. 法定/註冊股本變動 | 1. 股份分類 |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 其他類別 (請註明) |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 | 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證券代號 (如上市) | N/A | 說明 | 內資股 | | | | | | | | |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 | | 面值 | | | 法定/註冊股本 | | | 上月底結存 | | | 652,080,000 RMB | | | 1 RMB | | 652,080,000 | | 增加 / 減少 (-) | | | 0 | | | RMB | | 0 | | 本月底結存 | | | 652,080,000 RMB | | | 1 RMB | | 652,080,000 | | 2. 股份分類 ...
同仁堂科技(01666.HK):李一俊辞任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及授权代表

格隆汇· 2025-11-28 18:12
人事变动 - 自2025年11月28日起,李一俊因家庭原因辞任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及上市规则下的授权代表[1] - 自同日起,翁美仪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1] - 董事会宣布马咏仪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1] - 董事会宣布韩贯召获委任为董事会秘书[1]
同仁堂科技(01666) - 修订年度上限及持续关连交易条款的变动商标许可补充协议
2025-11-28 18:12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 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由於商標許可補充協議項下的持續關連交易之經修訂年度上限之一項或多項使 用百分比率(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高於0.1%但低於5%,故該持續關連交易須 遵守香港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之公告、申報及年度審閱規定,惟獲豁免遵守 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股份代號:1666) 修訂年度上限及持續關連交易條款的變動 商標許可補充協議 商標許可補充協議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之公告, 其中內容有關本公司與集團公司訂立現有商標許可協議,以允許本集團有償使 用「同仁堂」字號及部分商標(同仁堂國藥及其附屬公司/參股公司以及國藥集 團及其附屬公司/參股公司豁免收費),協議期限自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起至二 零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同仁堂國藥宣佈與集團公司訂立了新商標許可 框架協議以允許同仁堂國藥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一 ...
同仁堂科技(01666):马咏仪获委任为公司秘书

智通财经网· 2025-11-28 18:11
公司人事变动 - 自2025年11月28日起,李一俊因家庭原因辞任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及上市规则下的授权代表 [1] - 自同日起,翁美仪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 [1] - 自2025年11月28日起,马咏仪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 [1] - 自同日起,韩贯召获委任为董事会秘书 [1]
同仁堂科技(01666) - 关连交易续订现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2025-11-28 18:09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666) 關連交易 續訂現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協議 兹提述本公司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之公告,其內容有關本公司與集團公司於二零二一 年三月二十六日簽訂現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協議,據此,集團公司同意將土地租賃給本公司, 租賃期限自二零二零年十月六日起至二零二五年十月五日止,為期五年。鑒於現有土地使 用權租賃協議已到期,本公司與集團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簽訂續訂之土地使 用權租賃協議,租賃期限自二零二五年十月六日起至二零二八年十月五日止,為期三年。 截至本公告日,集團公司乃本公司之最終控股股東,故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為本公司之關連 人士。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本公司就續訂之土地使用權租賃協議項下的土地租 賃在其合併財務報表中確認使用權資產價值。因此,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被視為本公司收 購使用權資產,將構成香港上市規則第 14A 章項下本公司的一次性關連交易。 由于本公司根据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項下的租賃資產就續訂之土地使用權租賃協議 確認之使用權資產價值之一项或多项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第 14.07 條)高 於 0.1%但均低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