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深智能管理(08181) - 有关分租协议之须予披露交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佈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於 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181) 有關分租協議之 須予披露交易 分租協議 於2024年12月30日(聯 交 所 交 易 時 段 後),杰 瑞 納(作 為 業 主)與 港 深(本 公 司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作 為 租 戶)就 該 等 物 業 之 租 賃 訂 立 分 租 協 議,就G1單位而 言,租 期 為2個 月,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止,及 就 該 等 物 業 而 言,租 期 為5年,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30年10月31日 止。 上市規則涵義 根據適用於本公司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訂 立 分 租 協 議 致 使 本 集 團 須 確 認 一 項 額 外 使 用 權 資 產,以 代 表 其 使 用 該 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