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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石(01380) - (1) 建议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五(5) 股现有股份获发两(2) 股供股股...
中国金石中国金石(HK:01380)2025-01-23 06:08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供股章程之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 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之中國金石礦業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售出或轉讓,應立即將章程文件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之銀行經理、 持牌證券交易商、註冊證券機構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各章程文件連同本供股章程「附錄三一般資料」中「15.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之文件」一段列明之文件,已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 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42C 條之規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聯交所及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 察委員會對章程文件或任何上述其他文件之內容概不負責。 登記地址位於香港以外任何司法權區之股東,以及身處或居於香港以外任何司法權區之投資者或代表地址位於香港以外任何司法權區 之股份實益擁有人持有股份之投資者,務請垂注本供股章程中「董事會函件」內「海外股東之權利(如有)」一段。 待未繳股款及繳足股款供股股份獲准於聯交所上市及買賣並符合香港結算之股份收納規定後,未繳股款及繳足股款供股股份將獲香 港結算接納為合資格證券,可自未繳股款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