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兴业能源(00750) - 致登记股东通知信函 - 刊发通函、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
通函发布 -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发布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中、英文版本已分别上载于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1][7] 股东接收方式 - 无法接收或阅览网站版本公司通讯,可填回条寄回或电邮获取印刷本[2][7] - 无有效邮箱地址将以印刷本发送公司通讯[3][8] - 无有效邮箱地址视为选择邮寄接收网站版通知[12] 股东责任与查询 - 登记股东需提供有效电子邮箱地址,可填回条或电邮更新[3][8] - 对通知有查询可致电股份过户登记分处热线(852) 2980 1333[4][8] 指示有效期 - 甲部指示适用于所有公司通讯,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或股东书面更改[12] 其他规定 - 公司可披露或转移个人资料,保留至履行用途所需期间[12] - 填妥签署表格可寄或电邮至指定处,未选、无签名或填写错误无效[12] - 继续收取印刷本需进一步书面请求[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