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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货(01029)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铁货铁货(HK:01029)2025-06-30 22:12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至少3名,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1名不同性别成员[4] - 委员会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董事局主席担任[4] 会议相关 - 处理事务会议法定人数为2名成员,1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5] - 委员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6] - 会议通知至少提前5天送达相关人员[9] - 秘书记录会议程序及决议案,会前确认利益冲突并记录[13] - 会议记录草本先向成员传阅,同意后向董事局其他成员传阅[13] 成员任期 -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局委任,任期最长3年,可自动延长最多3年[8] 职责范围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规模及构成,提供完善公司企业策略建议[16] - 全面考虑董事及高级行政人员继任计划,提供委任或重新委任建议[16] - 物色及提名候选人填补董事会空缺[16] - 每年评估董事对董事会的时间投入、贡献及履职能力[17] - 就制定董事继任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17] 汇报与公开 - 委员会主席每次会议后向董事会正式汇报议事程序[19] - 认为合适时就职责范围内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19] - 在年报中刊登有关活动、委任程序等声明[19] - 在网站向股东公开职权范围并解释角色及权力[19] 资源与权限 - 董事会提呈推选独立非执行董事决议案,通告应载明相关理由等[19] - 获提供足够资源履行职责,必要时获公司秘书协助[24] - 获提供适当及时培训,包括新成员就职简介和全体成员持续培训[24] - 至少每年检讨自身表现、组成及职权范围并提建议获批准[24] - 考虑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管治守则条文及上市规则等[24] - 获董事局授权向集团雇员索取所需资料[24] - 获董事局授权就职责寻求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24] - 获董事局授权在预算限制内委托撰写报告等[24] - 获董事局授权确保外聘顾问出席会议[24] 其他 - 委员会主席出席公司的股东周年大会[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