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源康医药(0241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至少3名董事组成,至少1名不同性别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4] - 主任委员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委员提名方式有董事长提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人数规定与职责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8]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出建议[10] - 审查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建议[10] 会议相关 - 非主任委员提议,主任委员5天内召集会议[15] - 会议应由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通知提前3日发,紧急情况可随时开临时会[15] - 会议资料随通知送全体委员及相关人员[16]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出席[1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委员一票表决权,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可现场、通讯或网络方式召开,表决举手或投票[16] - 必要时可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18] 其他 - 公司向提名委员会提供充足资源,履职需独立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支付[18] - 会议有记录,初稿及定稿会后合理时间发与会委员,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8]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20]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1] - 工作细则自公司公开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