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高域(01985) - 提名委员会 - 职权范围书(於2025年6月12日修订)
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 - 大多数成员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5] - 主席由董事会委任,须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最少举行一次会议,通知最少提前14天作出[5]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9] - 决议案需出席会议过半数成员通过,全体成员书面签署也有效[9] 职责与要求 - 主席或其他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提问[8]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并提变动建议[10] - 物色、挑选或提名董事人选并提供意见[10] - 评估董事投入时间、贡献及履职能力[10] - 每次会议后向董事会报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