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600698)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七月 重要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财务顾问报告"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 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本次收购系兵器装备集团实施存续分立,其汽车业务分立至新设的中国长 安汽车,根据《分立协议》约定,分立前兵器装备集团所持辰致集团 100%股权 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分立完成后,中国长安汽车通过辰致集团间接持有湖南 天雁 37.25%的股份,成为湖南天雁间接控股股东。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仍然为国务院国资委,中国长安汽车在湖南天雁拥有 权益的股份比例将超过 30%。本次收购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中国长安 汽车可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中信建投证券接受收购人中国长安汽车的委托,担任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 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审慎调查的基础上出具本财务顾问报告。 本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湖南天雁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 财务顾问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