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化建议 - 2024年12月2日,要约人要求董事会向计划股东提呈以计划安排方式将公司私有化的建议[3][15] - 注销价为每股1.5232港元(减股息调整),要约人不会提高注销价[4][6] - 按注销价及304,314,535股计划股份计算,注销所需现金代价最高约463.5百万港元[7][23] - 计划生效后,要约人及一致行动人士将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00%已发行股本,要约人直接持有31.25%[6][8][37] 股份情况 - 公告日期,公司已发行股本包括973,844,035股股份[10][16][36][55] - 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合共持有669,529,5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8.75%[10][16][38] - 计划股份共304,314,535股,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1.25%[10][16][38] - 股份自2024年11月21日上午11时08分起暂停买卖,公司申请自12月18日上午9时正起恢复买卖[13][68] 价格溢价 - 注销价较最后交易日收市价每股1.22港元溢价约24.85%,较最后完整交易日收市价每股0.89港元溢价约71.15%,较多个时间段平均收市价有不同程度溢价,较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每股资产净值有折让[20][21][25] 交易数据 - 最后完整交易日前六个月内,股份最高收市价为2024年5月28日及29日的每股1.04港元,最低收市价为2024年11月18日的每股0.83港元[22] - 股份在截至最后完整交易日前3个月、6个月及12个月的平均每日成交量分别约为192,613股、167,508股及180,517股,分别仅占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的0.020%、0.017%及0.019%[25] 业绩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个年度,公司收益分别为1,415,709千港元、1,372,184千港元、603,261千港元[4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收益为1,331,456千港元[4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个年度,公司除所得税前溢利分别为174,140千港元、261,051千港元、68,139千港元[4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除所得税前溢利为127,433千港元[4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个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分别为154,462千港元、221,043千港元、58,240千港元[4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116,164千港元[4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个年度,公司基本及摊薄每股盈利分别为15.73港仙、22.51港仙、5.98港仙[4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基本及摊薄每股盈利为11.87港仙[47] 计划条件 - 计划需在法院会议上获代表至少75%投票权的计划股份持有人批准,反对票不超所有公司条例无利害关系股份所附总投票权的10%[28] - 计划需获代表至少75%的收购守则无利害关系股份所附投票权的独立股东批准,反对票不超独立股东所持全部收收购守则无利害关系股份所附投票权的10%[28] - 股东大会需以所投票数至少75%的多数票通过特别决议案批准并实施计划[29] - 所有条件须于最后截止日期(2025年9月30日)或之前达成或获豁免,否则建议将失效[31][73] 其他要点 - 计划文件将按规定尽快寄发,原应在2025年1月7日前寄发,公司将申请延长最后期限[9][11][53] - 计划生效后,公司将申请撤销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12][49] - 要约人拟通过内部财务资源拨付建议现金需求,其财务顾问广发融资信纳要约人有充足资源满足最高现金代价金额[24] - 公告日期要约人拟让集团继续经营现有业务,无意作重大变更[48] - 董事会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就建议及计划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51] - 董事会将适时委任独立财务顾问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52]
金利来集团(00533) - 联合公告 (1) 要约人根据公司条例第673条以计划安排方式将金利来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