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来集团(00533) - 联合公告 - 有关(1)要约人根据公司条例第673条以计划安排方式将金...
法律与文件 - 高等法院指示聆訊排期於2025年4月1日進行[6] - 公司獲同意將寄發計劃文件日期延長至2025年4月3日或之前[6] - 公司將申請進一步延長寄發計劃文件最後日期[6] 计划实施 - 建议及计划待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后实施,目前条件均未达成或获豁免[6] 人员构成 - 2025年3月7日董事会由曾智明等五人组成[7] - 2025年3月7日要约人唯一董事为曾智明[8]
法律与文件 - 高等法院指示聆訊排期於2025年4月1日進行[6] - 公司獲同意將寄發計劃文件日期延長至2025年4月3日或之前[6] - 公司將申請進一步延長寄發計劃文件最後日期[6] 计划实施 - 建议及计划待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后实施,目前条件均未达成或获豁免[6] 人员构成 - 2025年3月7日董事会由曾智明等五人组成[7] - 2025年3月7日要约人唯一董事为曾智明[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