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600872) - 中炬高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7月29日董事会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 - 修订须经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生效[2] 公司规则 - 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及为股东关联方担保[4]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30%总资产由股东会特别决议[4] 董事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1/2[5] 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影响重大的股东[7] 实际控制情形 - 可选出半数以上董事、行使30%以上表决权、持有30%以上股份属实际控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