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控股(00311)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組成 秘書 5. 本公司的公司秘書或其代名人須出任委員會的秘書(「秘書」)。 LUEN THAI HOLDINGS LIMITED 聯泰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本公司」) (股份代號:311) 提名委員會 職權範圍(「職權範圍」) 成立 1. 本公司董事(「董事」)局(「董事局」)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議決成立提名委員會(「委 員會」)。 會議次數 6. 委員會須於有需要或委員會任何成員要求時舉行會議,惟無論如何不少於每年一次。 法定人數 7. 提名委員會審議事務所需的法定人數為兩名委員會成員。 會議通告 8. 按委員會任何成員的要求,秘書須代表委員會召開委員會會議。 二零二五年六月 2. 委員會須由董事局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大部份獨立非執行董事,至少 有一名不同性別的成員。 3. 可透過董事局通過的獨立決議案撤銷委員會成員及秘書的委任,或委任額外成員加入委員會。 4. 委員會成員離開本公司或不再擔任本公司董事,於緊隨離職後自動不再擔任委員會成員。 職責 15. 董事的重新委任 (a) 委員會考慮各退任董事,當中已充分考慮提名政策、董事局多元化政策及企業管治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