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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爱德集团(08412) - 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大多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不同性别[5] - 主席须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5] - 公司秘书出任秘书,也可委任其他人[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常会议提前14日通知[5]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5] - 多种形式进行,决议案多数票通过[5] 委员会职责 - 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规模及组成并提建议[7] - 定期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7] -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结果及建议[10] 职权范围 - 因情况和监管规定更新,在网站公开[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