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新材(83816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方大新材方大新材(BJ:838163)2025-07-29 18:16

会议审议 - 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更名及修订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属关联人[6][7] 关联交易规则 - 定价依国家、行业、推定、协议价顺序执行[1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交股东会[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七类股东回避表决[15] - 关联交易由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审议[17] 交易披露与审议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提供报告交股东会[1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披露[18] - 达披露标准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8] - 未达标准交易由董事长审批,董事长有关联关系交董事会[18]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后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需反担保[18] 日常交易 - 每年与关联人日常性关联交易可预计金额,超出重新履行程序[19] 财务资助 - 不得为董事等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另有规定除外[20] 豁免情形 - 九种情形关联交易可免履行相关义务[20]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