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持股比例在50%以上或虽未达50%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能实际控制的子公司[5] 会议管理 - 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重大会议,会议通知和议题需在会议召开前五日报送母公司董事会秘书[10] 人员任免 -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其公司章程规定任免[14] 计划预算 - 子公司应于每年年末编制下一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并最迟于12月31日报送至母公司[16] 报表提交 - 子公司需按月提交能真实反映其经营状况的报表和报告等文件[16] - 每年第一、二、三季度结束后15天内,子公司提供上一季度生产经营情况报告及财务报表[1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天内,子公司提供第四季度及全年经营情况报告及财务报表[20] 财务制度 - 子公司从事财务活动要遵守公司统一财务管理制度[19] - 各子公司开立、核销银行账户必须经母公司财务部门核准[26] 财务审查 - 公司财务部门将不定期审查子公司财务,拖延审查的相关人员将被辞退[22] 经营管理 - 子公司应比照财务预算实施经营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22] - 子公司购置或处置较大金额固定资产须履行审批程序[22] - 子公司应严格控制与关联方往来,避免非经营性占用[22] 担保限制 - 未经董事会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或相互担保[23] 重大事项 - 子公司应报告重大事项并履行审批程序,包括收购资产等[24][25] 关联交易 - 子公司交易时应判断关联交易并履行审批、报告义务[25] 审计监督 - 公司专职审计人员有权审查子公司制度执行并协助建内控体系[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31]
美登科技(838227) - 子公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