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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地产(00123) - 公告
越秀地产越秀地产(HK:00123)2024-11-07 17:16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 何責任。 (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余達峯 公司秘書 香港,二○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股份代號:00123) 公 告 本公告乃根據上市規則第13.18條之規定而作出。 本公告乃由越秀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 規則(「上市規則」)第13.18條之披露規定而作出。 於二○二四年十一月七日,泓景有限公司(「泓景」)(作為借款人)與一家銀行(「貸款人」) 訂立一份融資協議(「融資協議」),據此,貸款人在融資協議的條款及條件之規限下提供 500,000,000港元之循環貸款融資,貸款期由融資協議日期起計 3年。泓景為本公司全資附屬 公司,其於融資協議項下責任由本公司擔保。 融資協議規定,倘本公司之控股股東越秀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越秀企業」)於本公司已發行 之具投票權股份中持有少於30%之直接或間接權益,或倘越秀企業不再是本公司單一最大實 益股東的地位,或倘越秀企業不再對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