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00123) - 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 何責任。 (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123) 本公告乃根據上市規則第13.18條之規定而作出。 公 告 本公告乃由越秀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 規則(「上市規則」)第13.18條之披露規定而作出。 香港,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 執行董事: 林昭遠(董事長)、朱輝松、賀玉平、陳靜及劉艷 於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本公司(作為借款人)與一家銀行(「貸款人」)訂立一份融資協 議(「融資協議」),據此,貸款人在融資協議的條款及條件之規限下提供500,000,000港元之定 期貸款融資,分兩批撥款:第一批金額為150,000,000港元,第二批金額為350,000,000港元, 第一批貸款的貸款期由首次提款日期起計 18個月而第二批貸款的貸款期由首次提款日期起計 12個月。在滿足融資協議訂立的相關條款前提下,第二批貸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