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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通股份(600692) - 亚通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亚通股份亚通股份(SH:600692)2025-07-29 18: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审议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10] - 审议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10] - 审议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10]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10]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10] - 审议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行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12] - 审议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财务资助行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12] - 审议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行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12] 会议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1] 投票权征集与表决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2]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4] - 股东会对所有提案(除累积投票制外)应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34]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9]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3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8] 特殊情况处理 - 因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召开或终止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38] 决议执行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就任[3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39]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40] 决议效力与争议处理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4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41]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或裁定前执行决议[41]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41] 规则适用与生效 - 本规则未尽事宜适用《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执行[43]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