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企业成立 - 2025年2月14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LHN Group与合资伙伴A成立合资公司A并签订合资协议A[4][6][7] - 2025年2月14日合资公司A与合资伙伴B成立合资公司B并签订合资协议B[7][58] 股权结构 - 合资公司A中LHN Group与合资伙伴A股权比例各为50%,各持价值500新加坡元的500股股份[7][56] - 合资公司B中合资公司A持股58%,持价值580新加坡元的580股,合资伙伴B持股42%,持价值420新加坡元的420股[23][24][56] 财务数据 - 合资公司A和B初始股本均为1000新加坡元[49][58] - 物业购买价为3000万新加坡元,已支付300万新加坡元作选择权款项[49][50][59] - LHN Group和合资伙伴A最高财务出资额均为1450万新加坡元[14] 合作目标 - 合资公司A目标是与合资伙伴B成立合资企业收购、重建、营销及销售物业[7] 公司权益 - 合资伙伴A由CCK及CWH分别拥有90%及10%权益[43][56][58] - 合资伙伴B由LJJ及THK分别拥有50%及50%权益[46] 交易性质 - 合资协议A构成须披露交易,签订合资协议A及拟进行交易构成关连交易,获豁免部分规定[5][54] 决策机制 - 合资公司A董事会由2名董事组成,LHN Group与合资伙伴A各任命1名,主席由LHN Group任命[8] - 合资公司B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合资公司A任命3名,合资伙伴B任命2名[25] 僵局解决 - 僵局事项发生后7天内提交给双方CEO,60天内友好解决,若未解决,14天内发出买断要约[17][18][37] 股息分派 - 股息须每三个月分派一次,前提是合资公司B有足够保留盈利[22][38]
LHN(01730) -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 成立合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