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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斯健康(02415)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梅斯健康梅斯健康(HK:02415)2025-06-30 21:39

提名委员会成立与构成 - 提名委员会于2022年4月7日以董事会决议案成立[9] - 成员人数不少于三名,过半数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3]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3] - 会议议程及董事会文件应至少提前3天送呈全体董事[6] 职责与权限 - 经董事会授权可在职权范围内调查任何事宜[17] - 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出变动建议[17] - 每年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17] - 监督董事研发活动及相关费用[18] - 每年检讨非执行董事投入时间[18] - 制定或协助制定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19] - 定期评估董事会表现[20] - 就执行及非执行董事继任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20] 记录与汇报 - 完整会议记录由正式委任秘书保存,董事可合理查阅[20] - 记录应详细,初稿和定稿应发送成员[20] - 向董事会汇报各项决定及建议,受限情况除外[21] 其他 - 按要求提供职权范围并上传至联交所和公司网站[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