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融资(01226) - 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会委任委员组成,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不同性别董事[4] 委员会管理 - 主席由董事会委任,可撤销或委任新委员,委员不可另委替代[4] - 公司秘书为委员会秘书,缺席时可委派代表或会议委任人士记录纪要[2]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主席可酌情增开,法定人数为两名委员[5] 委员会职责 - 责任及职权包括《企业管治守则》相关内容,要制定提名政策等[7] 其他要求 - 应获充足资源,必要时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支付[13] -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秘书置存会议记录并发放给全体董事[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