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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沣生物(06922) -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康沣生物康沣生物(HK:06922)2025-03-31 20:17

审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或以上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过半数[3]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3] - 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4] 审核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5] - 每年至少与核数师开两次会[6]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主席召集,提前三日通知委员[11] 审核委员会职责 - 就外聘核数师委任等向董事会提建议、批准薪酬及聘用条款[5] - 检讨及监察外聘核数师独立性和核数程序有效性[5] - 审阅公司财务报表等财务资料[6] - 检讨公司财务监控等系统[6] - 确保内外部核数师工作协调并检查情况[7] 审核委员会权力 - 有权取得公司必要资料,可走访相关机构和开展专项调查[9] 审核委员会决议与记录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应制作记录并保存,包含相关内容[15] - 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通过后两日内报公司董事会[15] 其他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