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沣生物(0692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过半数[3]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3] - 设主席一名,由董事长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选举和罢免方式同成员[3]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5]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及成员多元化[5] 提名流程 - 董事会建议名单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后提交审议及批准[8] - 公司总经理等由董事长提名,经审查后提交董事审议[8]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经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会议相关 - 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做出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4] - 可采用多种通讯方式召开[14] - 讨论利害关系议题时委员应回避[27] - 记录包含详细内容,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9][30] - 决议及表决情况通过后两日内书面报公司董事会[16] - 出席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