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非关联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6] - 非关联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6] - 非关联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6] - 非关联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6] - 非关联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6] - 非关联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6] 捐赠与人事规则 - 金额100万元以上且不超5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需董事会审议[7]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至2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13]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履职,副董事长也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履职[14]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董事长提名[16][17] - 公司原则上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7] - 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秘书不能履职时由其行使权利[18] 会议规则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时可提临时议案[20] - 除特定情况外,其他议案应在董事会召开前10日送交董事会秘书[20] - 公司年度发展等计划由总裁拟订后提交董事会,财务预算等方案由财务负责人会同相关人员拟订后提交[20][21] - 需由董事会决定的人事任免议案,董事长、总裁按权限提出[21] - 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等议案由总裁拟订并提出[2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2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25]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25] - 以邮件送出会议通知,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7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27] - 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其间董事会总次数二分之一,董事会应书面说明并披露[2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32]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33] - 董事会表决票保存期限为十年[33] - 董事回避表决时,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不得表决,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董事投赞成票,法律等规定需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36]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会议主持人应宣布暂缓表决[36]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41]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上市规则》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43]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43] 规则修订与生效 - 出现国家法律等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会决定等情形,董事会应及时修订规则[45] - 规则修改事项属应披露信息的,按规定披露[45]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7]
浙江永强(0024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