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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002489) -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永强浙江永强(SZ:002489)2025-07-29 19:02

投资制度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投资决策标准 - 董事会决定投资标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或100万元[8] - 股东会决定投资标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或500万元[9][10] 投资决策权限 - 总裁决策未达董事会决定标准的投资及其资产处置事项[9] - 股东会可临时书面授权董事会决策权限以上重大投资及处置事项[10] 投资分类及程序 - 短期投资指购入能随时变现且持有不超一年的投资,含股票、债券、基金等[11] - 长期投资指投出一年内或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含债券、股权投资等[11] - 短期投资程序:财务中心编资金流量表,有关部门或人员编计划,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1] - 长期投资按性质分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12] - 长期投资程序:证券投资部评估提建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相关部门实施,经营管理层监督[12] 投资相关要求 - 对外投资需获授权批准文件,附审批后的预算方案及相关资料[14] - 长期投资项目应签合同或协议,经授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14]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5] - 对外长期投资转让由证券投资部会同相关部门提书面分析报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5]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签书面合同明确相关内容[16] 监督与核算 - 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情况,追究未达预期相关人员责任[18]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活动完整记录和核算,按项目设明细账[20] - 子公司应每月向财务中心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0] - 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