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如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亲属等[6]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14]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1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21]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0]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会议通知与召开 - 定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3日通知,不定期提前1日,全体一致同意可不限[26] - 专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26] 信息披露与沟通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及时披露理由依据[15]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4] 公司保障措施 - 年审后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见面会[34] - 指定部门人员协助履职,保障知情权[36][37]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9] - 可视情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9] - 给予与职责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股东会批准生效[42][43]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1] - 与后续法律等抵触时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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