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欧菲光(00245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欧菲光欧菲光(SZ:002456)2025-07-29 20:3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的委员人选。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达 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 第 1 页 共 5 页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