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声电子(838701) - 内部审计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9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2]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末提交工作报告[10] - 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违规报北交所[11][1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月提交次年度计划,结束后二月提交年度报告[12] - 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12] - 每半年审计并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9] - 每年向董事会至少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审计管理机制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7] - 内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保持独立,负责人由董事会提名任免[7][8][9][1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工作计划等[11] 其他规定 - 工作底稿等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4]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有效性出鉴证报告[21] - 董事会对内控出具年度自我评价报告[21] - 内部审计部在重要事项发生后及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16][17][18][19] - 如会计师指出内控重大缺陷,董事会作专项说明[22] - 公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24] - 内部审计和信息披露接受北交所监督[24] - 制度于2025年7月29日生效实施[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