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声电子(83870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选聘规则 - 选聘或解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5]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聘[8] - 选聘文件保存至少10年[10] 聘用规定 - 受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1] - 聘期内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2]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的,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3] 其他要求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5]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报告[15] - 审计委员会需了解主动终止原因并书面报告[16] - 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8] - 违规严重时报告董事会依规处理[19] - 严重违规事务所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9] - 制度未明确适用相关法规和章程,抵触以章程为准[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1]